一、依據本署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計畫與服務學習獎勵及補助要點辦理。
二、為鼓勵國內18-30歲青年參與海外志工服務,運用所學專長與知能,提供其他國家或地區有價值之服務,期待青年學生立足臺灣、移動全球,促使學生具備國際關懷意願及全球移動力,特訂定旨揭計畫。
三、補助重點摘要如下:
(一)補助對象:國內各大專院校或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
(二)人員規定:
1、18-30歲青年組隊提案申請,每隊成員須為三人(含)以上,並至少有三分之二人數以上取得基礎及特殊訓練證書或服務紀錄冊。
2、受補助團隊成員中含1名弱勢家庭青年者,於原團隊核定補助額度外,增加補助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每隊以2名為限。申請時,須檢附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受補助團隊成員中含1名新住民第二代青年至父母親一方原屬國服務者,於原團隊核定補助額度外,增加補助5,000元,每隊以2名為限。申請時,須檢附相關證明。同時具弱勢家庭青年及新住民第二代青年身分者,限擇一項申請。
4、惟上開額外補助款項須回饋弱勢家庭青年及新住民第二代青年身上,不得作為他用,各團隊於核銷結案時應提供領據簽收單,本署將據以核撥補助款。
(三)申請方式:以線上申請併同紙本遞送方式辦理,請至本署iYouth青年國際圓夢平臺線上申請(http://iyouth.youthhub.tw/databases.php),並依照說明列印相關資料一式四份函送本署。
(四)撥款方式:服務活動結束後1個月內(至遲於該年12月10日前),檢附原始憑證(公私立學校須提供登機證影本),連同公文、領據及成果報告等,辦理經費核銷後撥付。
(五)為提升青年國際志工服務團隊之安全性,請依志願服務法及本署青年從事校外志願服務活動注意事項相關規定
,協助志工辦理保險,並請於提交計畫時明列服務當地緊急救援機構聯繫方式及緊急通報機制等。
(六)有關志願服務基礎及特殊訓練訊息,可參考臺北e大網站(http://elearning.taipei)開設之線上志工基礎訓練課程,及本署青年志工中心亦開設志願服務基礎暨特殊訓練課程,開課訊息將不定期更新於本署區域和平志工團網站志工培訓專區(http://gysd.yda.gov.tw)。
(七)上開基礎及特殊訓練證書或紀錄冊,預計後(107)年起,參與團員須全數取得資格,倘青年有意申請計畫補助,請提前參加相關訓練以符合本計畫規定。
四、詳細訊息請參考本署官網及iYouth青年國際圓夢平臺(http://iyouth.youthhub.tw),或逕洽本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承辦人林芃辰職務代理人,電話:02-77365526。
五、檢附「補助辦理青年海外志工服務隊計畫」、「青年從事校外志願服務活動注意事項」,請協助張貼並轉知學生踴躍申請。
二、為鼓勵國內18-30歲青年參與海外志工服務,運用所學專長與知能,提供其他國家或地區有價值之服務,期待青年學生立足臺灣、移動全球,促使學生具備國際關懷意願及全球移動力,特訂定旨揭計畫。
三、補助重點摘要如下:
(一)補助對象:國內各大專院校或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
(二)人員規定:
1、18-30歲青年組隊提案申請,每隊成員須為三人(含)以上,並至少有三分之二人數以上取得基礎及特殊訓練證書或服務紀錄冊。
2、受補助團隊成員中含1名弱勢家庭青年者,於原團隊核定補助額度外,增加補助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每隊以2名為限。申請時,須檢附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受補助團隊成員中含1名新住民第二代青年至父母親一方原屬國服務者,於原團隊核定補助額度外,增加補助5,000元,每隊以2名為限。申請時,須檢附相關證明。同時具弱勢家庭青年及新住民第二代青年身分者,限擇一項申請。
4、惟上開額外補助款項須回饋弱勢家庭青年及新住民第二代青年身上,不得作為他用,各團隊於核銷結案時應提供領據簽收單,本署將據以核撥補助款。
(三)申請方式:以線上申請併同紙本遞送方式辦理,請至本署iYouth青年國際圓夢平臺線上申請(http://iyouth.youthhub.tw/databases.php),並依照說明列印相關資料一式四份函送本署。
(四)撥款方式:服務活動結束後1個月內(至遲於該年12月10日前),檢附原始憑證(公私立學校須提供登機證影本),連同公文、領據及成果報告等,辦理經費核銷後撥付。
(五)為提升青年國際志工服務團隊之安全性,請依志願服務法及本署青年從事校外志願服務活動注意事項相關規定
,協助志工辦理保險,並請於提交計畫時明列服務當地緊急救援機構聯繫方式及緊急通報機制等。
(六)有關志願服務基礎及特殊訓練訊息,可參考臺北e大網站(http://elearning.taipei)開設之線上志工基礎訓練課程,及本署青年志工中心亦開設志願服務基礎暨特殊訓練課程,開課訊息將不定期更新於本署區域和平志工團網站志工培訓專區(http://gysd.yda.gov.tw)。
(七)上開基礎及特殊訓練證書或紀錄冊,預計後(107)年起,參與團員須全數取得資格,倘青年有意申請計畫補助,請提前參加相關訓練以符合本計畫規定。
四、詳細訊息請參考本署官網及iYouth青年國際圓夢平臺(http://iyouth.youthhub.tw),或逕洽本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承辦人林芃辰職務代理人,電話:02-77365526。
五、檢附「補助辦理青年海外志工服務隊計畫」、「青年從事校外志願服務活動注意事項」,請協助張貼並轉知學生踴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