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學習課程執行方式
1. 導師課程服務學習:於導師課進行,由導師帶領導生組執行,以達共同分享服務經驗、共同反思之效。
2. 專業服務學習課程:以課程方式進行,所開課程須經服學中心確認符合服學意涵,始可認列服學課程。
服務學習課程基本要求
1.原則:以自身知能進行服務,並透過服務獲得自我學習,以達服務&學習之效,於大一、大二兩年間至少進行20小時服務學習,內容如下:
(1)準備 : 參與志工相關講座、對服務對象與服務內容進行規劃與準備。
(2)服務 : 以導生組為單位執行服務,並於服務中尊重、同理、觀察、體會。
(3)反思 : 請導師帶領導生進行反思與分享,並繳交成果資料與個人心得。
2.有關服務學習規定的是「原則基本時數」,導師可視情況自行於導師時間增加學習時數。
服務學習實施模式
1.愛系:導師生自行規劃,如協助系上活動
2.愛校:導師生自行規劃,如協助校級活動、推廣讓陽明更好相關方案
3.愛社會:導師生自行規劃,或參考服學中心提供之機構及方案